缅甸争取3年外国人终获准购房 望有海外投资涌入
六月 07, 2016 - 缅甸
《Eleven Myanmar》报道称,缅甸联邦议会通过法案,开始允许外藉人士购买并拥有不多於整栋公帘寓楼总套数的40%的业权。
在新获批准的公寓法之下,”公寓” (condo) 适用於有6层或以上,总面积达 20,000平方公尺 (约1,858平方公米) 的住宅楼。法案在1月22日通过,并於3月对外宣布。
新公寓法 (Condominium Law) 已在议会进行了长达3年的讨论,一直在两院之间争议不断,杂志《Frontier Myanmar 》称。
尽管外国人可依法购买不多於公寓楼总套数的40%,但是法例规定,外国人不能”管理”单位,令外界怀疑外国人业主可否将单位出租。
除此之外,阿弄区下议院议员Khaing Muang Yi与传媒透露,”公寓业主应同时享有土地及单位业权,地产开发商及地主应放弃其拥有权。业主购入单位後理应同时共享部分土地及单位业权。”
根据以前的房地产法规,缅甸政府禁止外国人享有土地拥有权。议会通过法案前,缅甸投资管理公司(DICA)的董事长与《缅甸时报》透露,新修定的公寓法有望帮助推高海外投资额,刺激缅甸经济增长。
DICA 董事长Daw Mar Lar Myo Nyunt称,新法例有助复兴本土房地产,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,建立良好信赖的合作关系。有关公寓法的细节,包括停车场设计丶公寓数目等,请留意建设部 (Ministry of Construction) 。
资料来源:Property Repo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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